親愛的使用者您好:
歡迎您使用一千零一樓數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稱「我們」或「1001F」)所提供的網頁、遊戲、資訊以及相關服務(以下稱「遊戲服務」)。1001F致力於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及隱私權,為了讓您能夠安心地使用我們提供的各項遊戲服務,請您詳閱<1001F數位個人資料暨隱私政策條款>(以下稱「本條款」),使用我們的遊戲服務就代表著您已閱畢並同意以下內容。如果您不同意這些條款,請不要使用遊戲服務,謝謝您的配合。
一、本條款適用範圍
本條款適用於所有您自行提供的個人資料或者您同意我們通過網站或遊戲服務收集到的個人資料。
本條款不適用於1001F以外第三方所提供之外部網頁,亦不適用於1001F所委託或參與管理的人員之外之第三方。
二、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方式
當您申請遊戲服務之帳號或使用遊戲服務時,我們將視活動性質請您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並在特定目的範圍內以電子或非電子化方式不限地域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非經您同意,我們不會將個人資料用於特定目的以外其他用途。
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以下特定目的:身份識別和認證、帳戶登入和帳戶管理、您的不同帳號資訊整合及同步、提供遊戲紀錄查詢、聯繫、提供產品、提供維護、推送通知、保證和其他服務、帳務處理、提供有關您的產品和服務的資料、提供您廣告和宣傳材料、改善服務品質、調查、研究、分析和報告以及其他1001F營運相關用途、行銷、契約或類似契約法律關係。
個人資料是指可用以直接或間接地辦識特定個人身份的資料。我們在您使用服務信箱、問卷調查、註冊帳號、留言、付款等互動性功能時,會保留您所提供的姓名、帳號名稱、電子郵件地址、聯絡方式、生日、性別、使用時間、地理位置、IP位址、登入設備裝置資訊、帳戶及交易訊息等。
請注意,因業務經營之必要與使您順暢的使用我們的服務,我們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與我們有業務往來之合作夥伴(例如遊戲服務經銷商、信用卡公司、蘋果(iOS)或Android平台或Facebook等社群媒體)或自該等合作夥伴處取得您的個人資料以達到前述特定目的。
在您進行一般連線時,您同意伺服器會自行記錄相關行徑,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作業系統、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做為我們增進遊戲服務的參考依據,此記錄為內部應用。
倘您並非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之當事人,您必須保證該當事人已了解並同意本條款所有內容並授權您提供我們其個人資料。
若您拒絕提供我們所需的個人資料或未提供最新且正確之個人資料,將可能影響您使用遊戲服務之權益或導致您無法使用遊戲服務。
三、限制行為能力人相關政策
我們不會明知而蒐集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如果您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在註冊或使用任何遊戲服務或提供我們您的個人資料之前,請先取得您的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我們不會審核或驗證您提供的年齡。
如果您是監護人且您相信我們蒐集了受您監護之人的個人資料,您可以透過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要求刪除該等個人資料。
四、資料之保護
1001F將盡合理的商業努力,包括行政和技術措施,以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接觸、使用、變更、披露或銷毀。我們的主機均設有防火牆、防毒系統等相關的各項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加以嚴格保護網站及您的個人資料,只由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接觸您的個人資料,相關處理人員皆簽有保密合約,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會受到相關的法律處分或合約責任追究。如我們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業務往來第三方提供服務時,我們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將確實遵守。
雖然我們致力於確保我們網路及系統的完整性與安全性,但我們無法保證我們的安全措施能夠完全防止第三方駭客非法獲得訪問此等資訊的許可權。任何互聯網傳輸方法或電子儲存方法都不是100%安全的。因此,我們不能保證您的資訊絕對不會受到第三方濫用而產生任何的損失,您應隨時留意我們的公告、通知以及維護個人的帳號密碼資料的安全。
五、當事人權利
您得就您的個人資料以書面方式向我們行使之下列權利,但我們可能因此向您酌收必要之費用:
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刪除。
為履行法律或契約上義務,我們可能會拒絕您依前項所為之請求。
六、與第三人共用個人資料之政策
除本條款有約定之外,我們絕不會提供、交換、出租或出售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個人、團體、私人企業或公務機關,但有法律依據或合約義務者,不在此限,包含:(1) 經由您書面同意。(2)法律明文規定。(3)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4)為免除您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5)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6)其他有利於您的權益之情形。
1001F的網頁或應用程式中可能提供第三方網站或應用程式的連結,您可經由該連結點選進入其他網站,但請注意該連結網站不適用本條款,當您進入至聯結網站使用服務時,您必須參考該連結網站或應用程式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七、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正
本條款將因應需求隨時進行修正或更新,修正後的條款將在遊戲開始時顯示。請您定期閱讀和遵守本條款最新版本以充分保障您的權利。如您繼續使用我們所提供的遊戲服務,即表示您同意本條款之最新版本。
八、聯絡方式
如果您對於本條款或1001F的隱私保護政策或行為有任何疑問,歡迎透過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與我們聯繫。
一千零一樓數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1001F」)及其關係企業茲提供遊戲(包含電腦軟體、行動應用程式或網頁遊戲等)、網站(包含1001F架構網頁或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網站)、資訊、服務等(以下概括簡稱為「1001F遊戲服務」)供遊戲玩家(以下簡稱「使用者」)接觸或使用。
使用者於註冊1001F遊戲服務帳號或使用1001F遊戲服務前應詳閱本<1001F數位使用者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服務條款」),以保障使用者權益。本服務條款構成甲乙雙方間契約,使用者於閱畢本服務條款內容並於確認頁面按下「同意」選項或註冊1001F遊戲服務帳號或使用1001F遊戲服務,即視為使用者完全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
倘使用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訂定時,應經使用者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使用者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之訂定,應由使用者之法定代理人代為之。
若使用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本服務條款,使用者不得安裝、複製或使用任何1001F遊戲服務。
一、 名詞定義
遊戲:指由1001F或其關係企業提供之遊戲以及與該遊戲相關之服務。
付費遊戲點數:指使用者依照1001F所訂付費方式,預付一定金額購買之虛擬貨幣,該虛擬貨幣得於遊戲中作為支付工具使用(例如兌換遊戲中虛擬道具、換取抽選虛擬道具或遊戲角色機會、開啟遊戲中特定功能或用以解鎖或擴充遊戲關卡等)。
非付費遊戲點數:指使用者非透過支付價金方式獲得之虛擬貨幣或道具(例如1001F因舉辦活動所發送或1001F因任何情況提供給使用者作為補償之用者),該虛擬貨幣得於遊戲中作為支付工具使用(例如兌換遊戲中虛擬道具、換取抽選虛擬道具或遊戲角色機會、開啟遊戲中特定功能或用以解鎖或擴充遊戲關卡等)。
遊戲點數:指付費遊戲點數及非付費遊戲點數。
虛擬道具:指可於遊戲中使用之虛擬物品,使用者僅能在合乎法律和遊戲管理規則的情況下擁有對虛擬道具的使用權。
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1001F訂立且1001F有權修改,用以規範遊戲進行方式之規則。
遊戲歷程:指自使用者開始使用1001F遊戲服務起至結束使用1001F遊戲服務止,電腦系統對使用者遊戲進行過程所為之記錄。
暫停遊戲權限(凍結):係指以限制登入遊戲或暫時限制使用者遊戲帳號使用權利等方式,暫時禁止使用者或限縮使用者使用1001F遊戲服務。
外掛程式:指非由1001F提供,以干預、影響、改變或不當紀錄1001F線上遊戲運作之程式。
關係企業:指獨立存在而相互間具有 (1)控制從屬關係或 (2)相互投資關係之企業。
必要成本:指1001F為履行契約而已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三人之費用,包含但不限於第三方平台費用或匯款手續費等。
二、服務條款之內容
以下項目視為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與本服務條款具有相同之效力:
(1) 1001F有關遊戲之公告、活動規定或廣告宣傳內容。
(2) 計費制遊戲之費率表及各遊戲管理規則。
本服務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三、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1. 1001F已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 1 ) 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 2 ) 進行遊戲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 3 ) 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及中獎等資訊,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2.若使用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除應符合本服務條款前言之規定,並應於使用者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1001F遊戲服務,本服務條款變更時亦同。
四、通訊交易契約解除權特別規定
付費遊戲點數一經使用者於遊戲中使用(例如購買遊戲中虛擬道具、換取抽選虛擬道具或角色之機會或用以解鎖或擴充關卡、已開啟相應之贈品包或禮包等)即因其性質無法返還,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通訊交易鑑賞期相關規定,亦不得申請退費。
使用者所持有之非付費遊戲點數及虛擬道具並無金錢價值,於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申請退費。
若為使用者直接付費解鎖遊戲特定關卡、擴充遊戲內容或兌換特定道具之情形,因屬一經1001F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通訊交易鑑賞期相關規定,亦不得申請退費。
倘使用者係透過第三方平台(包含但不限於iOS系統或Android系統)購買付費遊戲點數,使用者申請退費時應依據該第三方平台之程序及相關規定。
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購買付費遊戲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1001F確認後,退還使用者未使用之遊戲費用。如該次購買係透過第三方平台(包含但不限於iOS系統或Android系統),法定代理人申請退費時應依據該第三方平台之程序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計費標準、變更及其通知相關規定
1001F遊戲服務內(例如:遊戲商城、線上商店等)有提供需使用者額外付費購買之付費遊戲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之機制(例如:虛擬貨幣或寶物、進階道具等),使用者應在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使用遊戲主服務之收費若有費率調整時,1001F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若使用者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使用者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使用者。
前項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使用者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官網中登錄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應依舊費率計收。
六、智慧財產權
1001F遊戲服務、遊戲及所有與1001F服務或遊戲相關之著作、紀錄或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或申請智慧財產權之權利,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包含但不限於遊戲、影片、程式碼、物件、人物、名稱、故事、對話、概念、圖形、動畫、聲音、遊戲歷程等),均為1001F或其個別權利人所有。非經1001F或其個別權利人事先合法授權,使用者不得基於任何目的重製、傳輸、改作、編輯、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或為任何侵權行為,違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但使用者參考遊戲中素材所為之文字或視覺美術二次創作,在滿足以下所有條件的情況下,使用者可以自由進行:(1)使用者的創作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屬於1001F之或第三方之著作物全部或一部,且使用者創作必須具有創作性質; (2)該創作僅用於使用者個人的非商業使用或使用者個人直接進行的小規模販售(即不透過第三方仲介、委託販賣、出版發行等情況);(3)使用者必須充分揭露該項創作是1001F網站或遊戲的二次創作,不得有使他人混淆誤認為1001F官方作品之虞;(4)該項創作或販售行為不至於損害1001F或其他權利人的商譽或任何權利。
七、帳號密碼之使用
使用者完成註冊程序後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僅供使用者本人使用。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
前項之密碼得依1001F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1001F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使用者之密碼。1001F應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使用者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本服務條款非因可歸責使用者之事由而終止者,使用者於前述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第2項期限屆滿時,使用者仍未辦理續用,1001F得不經通知立即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使用者應負帳號及密碼保管之責,不得將該組帳號及密碼轉讓、交付、揭露、出售或出借予第三人,亦不得使第三人使用該帳號。如因而產生糾紛,屬可歸責於使用者之情形,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如使用者未註冊帳號密碼而是以訪客身份使用1001F遊戲服務,1001F可能無法依照本服務條款與使用者進行聯繫或查詢使用者遊戲歷程。
八、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
當事人一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由1001F進行查證,經1001F確認有前述情事後,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更換帳號或密碼予使用者,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遊戲管理規則。
1001F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1001F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使用者,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第三人之限制。但1001F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例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使用者不使用或有其他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1001F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第一項之第三人不同意1001F前項之處理時,使用者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1001F依第一項規定限制使用者或第三人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1001F不得向使用者或第三人收取費用。
使用者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1001F或第三人權利受損時,使用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1001F應保存使用者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保存期間為記錄發生日起算之三十日,以供使用者查詢。使用者得以書面或網路(包含電子郵件或網路社群私訊)申請調閱使用者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並回答1001F用以查核身分之相關問題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新台幣貳佰元,由使用者負擔。
1001F接獲使用者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使用者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但使用者透過第三方平台(包含但不限於iOS系統或Android系統)支付費用之交易紀錄持有者係第三方平台,1001F可能無法提供該交易紀錄供使用者查詢。
十、電磁紀錄
1001F遊戲服務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1001F所有,1001F並應維持使用者相關電磁記錄之完整;使用者了解本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僅為娛樂過程中提供之遊戲樂趣與體驗,並不具有金錢交易價值。
使用者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1001F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十一、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
關於使用者個人資料之保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相關規定請參『1001F數位個人資料暨隱私政策條款』
如使用者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1001F得於使用者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遊戲服務(包含但不限於暫停遊戲權限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如使用者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1001F無須對使用者因本服務條款所發生的任何損害負責。
使用者於遊戲進行中如有任何違反法令或侵害他人權利之虞者,為配合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調查,1001F得將使用者個人資料、註冊資訊、遊戲歷程等提供該當主管機關。
十二、公開與授權
1001F服務可能提供使用者表述之平台(包含遊戲中對話、評論功能、上傳圖像等)。1001F無法保證使用者於公開場合之表述不被第三人使用,如因第三人未經授權使用使用者表述致使用者受有損害或產生任何爭議,使用者應自行負責。
使用者對其透過1001F服務所為之公開表述應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1001F無事先審查之義務,但1001F有權修改或刪除不當表述,包含侵害他人著作權、歧視性、侮辱性、爭議性、猥褻性、不雅性、違反本服務條款或違反法律之發言等。
1001F有權監控或記錄使用者透過使用1001F遊戲服務進行溝通之内容,使用者應同意並知悉使用者透過使用1001F遊戲服務進行之溝通並不屬於使用者之個人隱私。1001F有權以任何理由揭露使用者的溝通内容,包括但不限於:(1)依據相關法律規定; (2)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要求揭露;(3)為執行本協議的條款或其他任何遊戲規範;(4)為保障1001F的合法權益和救濟途徑。
使用者同意無償、永久、不可撤回地授權1001F或其指定第三人於全球以任意方式利用其透過1001F遊戲服務所為之公開表述(包含複製、改寫、出版、發行、公開發表等所有著作權法上得授權之權利)。
十三、連線品質
使用者使用1001F服務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設備,以及負擔「網際網絡連線費用」等電訊相關費用。
有關使用者使用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如因電信機線設備之障礙或阻斷,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等非1001F所能控制之情況致造成損害時,1001F將不負賠償責任。
1001F為維護1001F遊戲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遊戲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於七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 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1001F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因可歸責1001F事由,致使用者不能連線使用1001F遊戲服務時,1001F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使用者於無法使用期間遭扣除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1001F應返還遊戲費用或商品,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十四、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責任
1001F應依本服務條款之規定負有於提供1001F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1001F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1001F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生使用者損害時,應依使用者遊戲中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1001F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1001F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1001F不得向使用者收取費用。
使用者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遊戲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1001F得不予協助處理。
十五、遊戲管理規則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1001F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使用者應遵守1001F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本服務條款第十九條之程序為之。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1) 牴觸本服務條款之規定。
(2) 剝奪或限制使用者之契約上權利。但1001F依本服務條款第十七條或第二十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十六、 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除本服務條款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使用者於遊戲服務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1001F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並依使用者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使用者。
使用者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1001F應通知使用者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1001F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1001F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使用者之遊戲使用權利或暫停遊戲權限。如使用者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1001F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使用者進行遊戲之權利。
1001F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使用者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但使用者有重大違約情況(包含但不限於本服務條款第二十條第四項之情形)致1001F解除或終止與使用者契約關係者不在此限。
十七、申訴權利
使用者不滿意1001F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1001F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1001F接獲申訴後,應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1001F應於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訂服務專線、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與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
使用者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十八、服務條款之變更
1001F修改本服務條款時,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使用者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使用者。
1001F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本服務條款之變更無效。
使用者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1) 使用者未為反對之表示者,1001F依服務條款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遊戲服務。
(2) 使用者為反對之表示者,依使用者終止契約方式處理。
(3) 若使用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關於本服務條款之變更,應由使用者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後,使用者方得繼續使用本遊戲服務。
十九、服務條款之終止及退費
使用者得隨時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終止與1001F之契約關係。
若使用者逾一年期間未登入使用1001F遊戲服務,1001F得通知使用者於十五日內登入,如使用者屆期仍未登入使用,則1001F得終止本服務條款。
契約終止時,1001F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或匯款方式退還使用者已購買而未使用之付費遊戲點數之費用,若以現金退款,使用者應自行至1001F營業所領取退款。倘使用者係透過第三方平台(如Android或iOS系統)購買付費遊戲點數,使用者應先向第三方平台申請退費,申請退費時除應符合本服務條款外,亦應遵守第三方平台之規定辦理。
使用者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1001F依使用者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使用者後,得立即終止服務條款:
(1)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1001F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2) 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作弊程式、利用自動化執行軟體(bots)自動控制遊戲、服務器或任何組件或其功能、使用駭客程式或任何其他未經授權之第三方軟體。(3) 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4) 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達三次數以上,經依第十七條第二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5) 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6) 實施反向工程、反編譯、拆解、破譯或行為者。(7) 利用1001F服務或遊戲之一部或全部作為任何未經1001F授權的商業用途,包括但不限於透過1001F服務或遊戲從事任何商業廣告或行銷活動。(8) 使用任何第三方軟體或以其他不法方式取得來自或儲存於1001F客戶端或遊戲之資訊。(9) 提供任何遊戲配對服務,對1001F通訊協定進行攔截、模擬或重新導向,包括但不限於在網際網路、網路連線機器或於內容匯聚網路進行遊戲。(10) 未經1001F授權或同意協助、建立或維護任何連接至遊戲的連線,包括但不限於連接至未經授權伺服器的任何模擬或試圖模擬之連線,或其他任何遊戲;以及使用未經授權程式或工具的任何連線。(11) 未經1001F授權而出售、出租、設定擔保權益或轉讓使用者就本遊戲所持有之權利予他人。(12) 中斷或協助中斷任何用以支援遊戲或任何遊戲環境之電腦或者任何其他玩家的遊戲過程。(13) 發布任何辱罵、威脅、誹謗、侮辱、歧視性、猥褻性、攻擊性言論、利用遊戲從事不法行為、或意圖騷擾、傷害任何人,情節重大者。(14)公開或私下傳播任何存在並可利用的遊戲漏洞者。
本服務條款終止時,1001F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款、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使用者未使用之付費遊戲點數或遊戲費用,或依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前述點數或費用
二十、 停止營運
因1001F停止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服務條款者,應於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若使用者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使用者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使用者。
1001F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者, 除應退還使用者未使用之付費遊戲點數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提供使用者其他合理之補償。
二十一、 送達
有關本服務條款所有事項之通知,使用者同意1001F以使用者登錄之聯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前項登錄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若有變更,使用者應即通知1001F。1001F應依變更後之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1001F依本條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使用者,或電子郵件進入使用者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為已送達。
因使用者之故意或過失致1001F無法送達者,1001F對使用者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二十二、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遊戲管理規則及相關事項之解釋與適用,以及使用者因使用1001F遊戲服務而與1001F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服務條款而生之事件,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前項約定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